文章出处:行业资讯|阅读量:3588|发表时间:2021-12-14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面积指标应按省级70㎡/人、地级65㎡/人、县级60㎡/人确定(人指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表1规定。
表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规模
注:经济较发达或和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繁重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其建筑面积可在上表规定的标准上增加5%-10%的建筑面积;承担国家重点任务的实验室,按认证要求增加相应面积。直辖市、重点城市可根据其服务内容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按同级最高标准规划建设。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规模按功能需求与人员编制另行确定。
表2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面积分类构成(%)
注:人均行政办公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